“我想跳河,請問淹死的可以捐獻器官嗎?”4月12日0時53分,市公安局110報警臺接警員陳嘉彬接起電話就聽到一女子帶著哭腔向他詢問。陳嘉彬立即意識到報警人有輕生嫌疑,且輕生意愿強烈。作為一名有近20年工作經驗的接警員,陳嘉彬立即放緩語調,與女子談心溝通,努力安撫女子情緒,并反復詢問女子的位置。經過數分鐘的交流,該女子透露出自己正在普寧市流沙街道赤水村附近橋邊,想要跳河。陳嘉彬立即將情況向值班長陳彤報告,并指令普寧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的值班民警火速前往搜尋。
一波三折,尋人未果
然而,當搜尋民警趕到現場時卻并未找到報警人,確定該名女子位置的任務,又回到指揮臺。
在交談中,陳嘉彬留意到該女子不斷詢問有關器官捐獻的問題,卻對自己家庭情況避而不言,甚至十分忌諱,但她坦言自己是因為感情問題而萌生輕生意愿。陳嘉彬隨即迅速調整策略,不斷將話題轉移到情感糾紛上來,引導該女子傾訴抱怨,幫助她宣泄情緒,同時勸慰其珍惜生命和美好生活,不斷降低輕生意愿,并表示警方愿意提供幫助。經過近30分鐘的耐心交談,女子情緒逐漸平靜,并說出了自己所在的位置和附近路牌名稱。為保持通話不間斷,陳嘉彬只能在手機不斷更新微信信息,由其他同事指令現場民警擴大搜尋范圍。但是,搜尋現場的反饋依舊是尋人未果。
三方連線,成功救獲
面對這一情況,陳嘉彬判斷出該女子可能在不斷移動中,也有可能不是當地人,所以對路標描述可能存在一定偏差。他知道,拖得越久,便越有可能出現無法預知的后果。
當時,陳嘉彬不斷告誡自己要保持鎮定,不停尋找話題,和報警女子保持對話,確保對方沒有采取過激行為。而當該女子開始向警方表達訴求的時候,陳嘉彬敏銳感覺到時機成熟,立即開啟了三方通話,由熟悉當地情況的派出所值班民警與報警人直接對話,同時指令搜尋民警迅速趕赴指定地點。
1時48分,搜尋民警終于在赤華橋西南側臺階下找到報警女子,并將其安全帶回派出所。此時,這一次“生命通話”已經連續保持了55分鐘。 經了解,該女子是普寧籍,因感情糾紛和家庭矛盾等問題而要輕生,在民警的耐心疏導和溝通下,她終于打消了輕生念頭,并由其朋友領回。